12月15日下午,滨州市安全文明标准化检查组一行对中国十七冶集团建筑工程技术分公司承建的惠民县高官安置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进行了验收检查。按照省住建厅《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鲁建质安字【2019】10号)文有关规定,检查组一行从安全资料、文明施工、土建防护、起重机械、临时用电、扬尘治理、双重预防体系七部分进行全方位检查,一致认为高官项目安全文明标准化建设符合文件要求,同意通过验收。
项目自开工以来,始终以集团公司《中国中冶安全生产标椎化手册》为基础,争创标准化工地建设为原则,在施工过程中尽量不破坏当地的生态环境,深入推进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的同时,在做深、做细、做实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方面也下了很大功夫,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的管理理念,以规范精致的中冶央企形象展示项目风采。
惠民县高官安置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位于惠民县孙武街道永莘路以北,府前路以南,河西路以东,由30栋18层住宅楼及地下车库、配套幼儿园、服务中心、大门换热站等,项目总建筑面积398602.89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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